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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中心城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及方案》规划公示
信息来源: 武威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4-03-15 18:4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用地布局,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省、市列重大项目依法依规落地实施,武威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武威市中心城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及方案》。目前规划成果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向社会公示,诚请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公示期自2024年3月15日起至2024年4月13日止。

公示网址:武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swuwei.gov.cn/。

公示期间,市民的意见建议可送到武威市自然资源局(933办公室)或发送到电子邮箱:wwszrzyjghk@163.com。

联系电话:0935-2251930

联  系 人:宋剑玺

通讯地址:武威市自然资源局(武威市凉州区姑臧路30号)

邮政编码:733000


武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5日





《武威市中心城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及方案》主要内容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调整涉及中心城区内《武威市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武威市天马湖两岸控制性详细规划》《武威市武南镇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甘肃武威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武威市黄羊片区(S316金大快速通道以南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甘肃(武威)国际陆港凉州产业基地(黄羊片区北侧)控制性详细规划》共12宗地块,面积395.47亩。

1.书城路西侧地块

地块位于南关小学西侧,东至书城路、南至路和嘉园、西至武运司家属院、北至丽阳巷及南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用地面积5778 m2(合8.67亩)。《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和《武威市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地性质均为居住用地。依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年版)》(JGJ39-2016)及《甘肃省教育系统建设用地标准》(甘资字〔2024〕11号),将用地性质由居住用地调整为幼儿园用地,规划指标调整为:容积率0.55-0.8、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20m、绿地率≥30%,停车位按照1个/100师生配建。

2.三道巷东侧地块

地块位于三道巷东侧,东至民生花苑小区、南至多层居民楼、西至三道巷、北至多层居民楼,用地面积5916 m2(8.87亩)。《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和《武威市天马湖两岸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地性质均为居住用地。依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年版)》(JGJ39-2016)及《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指南(试行)》(国卫办人口函〔2021〕629号),将用地性质由居住用地调整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托儿所),规划指标调整为:容积率≤0.9、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15m、绿地率≥30%,停车位按照1个/100师生配建。

3.三道巷西侧地块

地块位于三道巷西侧,东至三道巷、南至规划道路、西至凉州区发展街小学、北至复兴南路,用地面积57733 m2(86.6亩)。《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中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武威市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地性质为医院用地。依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08)、《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06-2021)及《甘肃省卫生系统建设用地标准》(甘资字〔2024〕11号),用地性质不作调整,规划指标调整为:容积率≤2.5、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60m、绿地率≥25%,停车位按照1.2个/100 m2建筑面积配建。

4.崇文街北侧地块

地块位于崇文街北侧,东至文昌路、南至崇文街、西至会馆巷、北至民乐巷,用地面积18355 m2(27.53亩)。《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中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和中小学用地;《武威市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地性质为文物古迹用地和中小学用地。依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武威武庙保护区划范围和《中小学设计规范》(GB50099-2011),将武庙保护范围外的1.46亩文物古迹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规划指标调整为: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20m(视线通廊内建筑高度≤10m、武庙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高度≤6.28m,以上高度均指建筑最高点)、绿地率≥25%,停车位按照1.5个/100师生配建;将武庙保护范围内的0.99亩中小学用地调整为文物古迹用地。

5.武南镇育才北路西侧地块

地块位于银河社区东侧,东至育才北路、南至三马路、西北至银河社区,用地面积6485 m2(合9.73亩)。《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中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武威市武南镇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结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及《甘肃省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业项目建设用地标准》(甘资字〔2024〕11号),将用地性质由居住用地调整为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规划指标调整为:容积率0.6-1.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24m、绿地率≥35%,停车位按照1个/100 m2建筑面积配建。

6.武威市军用饮食供应站地块

地块位于武南镇区,东至兰州供电段武南变电所、南至兰新铁路线、西至武威南列检所、北至武威供电段检修车间,用地面积11814 m2(17.72亩)。《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和《武威市武南镇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地性质均为特殊用地,无规划指标。依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将用地性质由特殊用地调整为机关团体用地,规划指标调整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24m、绿地率≥30%,停车位按照0.65个/100 m2建筑面积配建。

7.武南供热站地块

地块位于武南工业小区,东至青石村二组耕地、南至铁路公安处看守所、西至天马大道北延段、北至青石村二组耕地,用地面积8008 m2(12.01亩)。其中5.34亩用地在《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和《甘肃武威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地性质均为工业用地,剩余6.67亩用地未纳入《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目前地块均已纳入《武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用地性质为供热用地。依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城市供热规划规范》(GB/T51074-2015)、《城镇供热厂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12-2018)及《甘肃省供热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甘资字〔2024〕11号),将5.34亩工业用地调整为供热用地,将12.01亩供热用地统一赋予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0、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24m(烟囱高度以工艺流程要求为准)、绿地率≥20%,停车位按照0.8个/100 m2建筑面积(业务用房)配建。

8.黄羊镇新镇路东侧地块

地块位于黄羊镇区新镇路东侧,东至金穗农业及规划工业用地、南至政府公租房、西至新镇路、北至雅丽别苑公租房,用地面积25162 m2(37.74亩)。《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中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武威市黄羊片区(S316金大快速通道以南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无规划指标)和工业用地。依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及《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建标190-2018),将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调整为消防用地,规划指标调整为:容积率≤0.6、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36m、绿地率≥30%,停车位按照0.6个/100 m2建筑面积配建。

9.步行街北侧地块

地块位于武威市商业步行街,东至凉州商厦及多层居民楼、南至商业步行街、西北至多层居民楼,用地面积30349 m2(45.52亩)。《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中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武威市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地性质为特殊用地,无规划指标。依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甘肃省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程》及《武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6—2030年)》,将用地性质由特殊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规划指标调整为:容积率≤1.8、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20m(建筑最高点)、绿地率≥20%,停车位按照0.7个/100 m2建筑面积配建。

10.武威工业园区牛祁公路西侧地块

地块位于武威工业园区,东至牛祁公路、南至鸿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至热电联产铁路专用线、北至德林聚住宅小区,用地面积24904 m2(37.36亩)。《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中用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甘肃武威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依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及《甘肃省仓储、物流业项目建设用地标准》(甘资字〔2024〕11号),将用地性质由居住用地调整为物流仓储用地,规划指标调整为:容积率≥0.8、建筑系数≥40%、建筑高度≤24m、绿地率≤15%,停车位按照0.2个/100 m2建筑面积配建。

11.凉州产业基地中央大道西侧地块

地块位于凉州产业基地,东至中央大道、南至北四路、西至纵四路、北至规划工业用地,用地面积55560 m2(83.34亩)。《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及《甘肃(武威)国际陆港凉州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地性质均为工业用地。依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及《甘肃省工业项目土地使用标准》,用地性质不作调整,将规划指标调整为: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建筑高度≤24m、绿地率≤15%,停车位按照0.2个/100 m2建筑面积配建。

12.凉州区静脉产业园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地块

地块位于凉州区静脉产业园,东至现状道路、南至现状道路、西至规划工业用地、北至规划环卫用地,用地面积13587 m2(20.38亩)。地块不在《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目前已纳入《武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依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0.8、建筑系数≥40%、建筑高度≤24m、绿地率≤15%,停车位按照0.2个/100 m2建筑面积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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