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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2300013930944B/2023-053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3-03-29
成文日期: 2023-03-29 有效性: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城市(县城)园林绿化服务功能优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4-06 15:55 浏览次数:

武政办字〔2023〕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武威市城市(县城)园林绿化服务功能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威市城市(县城)园林绿化服务功能

优化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三抓三促”行动,补齐城市园林绿化短板弱项,解决沿街居民(商铺)反映突出问题,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县城)园林绿化服务功能优化提升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让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结合省委、市委开展“抓学习促提升、抓执行促落实、抓效能促发展”行动部署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优化提升城市(县城)园林绿化服务功能,推动城市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绿化带(绿篱)设置

1.优化过长绿化带(绿篱)设置。对于绿化带(绿篱)过长,影响商户进出商铺、群众出入购物的,增设绿化带(绿篱)中间通道,为商户和群众提供便利。

2.优化与建筑物过近绿化带(绿篱)设置。绿化带(绿篱)与建筑物界面要满足消防安全和人行便利要求,一般以6米为宜,大型市场可适当放宽至10米。对于绿化带(绿篱)与商铺距离过近影响商户经营的,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范进行调整优化。

3.优化乔木过高绿化带(绿篱)设置。科学配置绿化带(绿篱)植物,对绿化带(绿篱)专业设计、精致栽培,形成高低错落的绿化景观效果。避免种植高大绿化乔木影响商户采光,对于已有高大树木影响商户采光的,及时进行修剪优化。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二)加强绿化带(绿篱)管护

4.加强绿化带(绿篱)精细化管理。对绿化带(绿篱)定期开展修剪整形,加强除草、病虫害防治,裸露绿地及时补植补栽,确保植物生长旺盛、整齐美观。及时清理绿化带(绿篱)内枯死植物和垃圾杂物,整治在树木上私拉线缆、晾晒衣物,在绿化带(绿篱)放置货物等行为,依法依规纠正处理。

5.加强绿化带(绿篱)内设施管理。对在绿化带(绿篱)内设置的广告牌、指示牌、配电箱等设施加强管理,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整洁,定期维护保持正常运行,及时更新公益广告画面,加强巡查,及时处理设施破损、脏污等情况。

6.加强绿篱设计和建设管理。对新建绿篱要专业设计、精致栽培,坚持科学绿化,合理配置绿篱植物,点、线、面协调,实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绿篱绿化景观效果。

7.加强体现城市绿化地域特色。在城市绿化带(绿篱)建设中,提高市树市花种植比例,推广采用乡土适生植物,增强绿化的稳定性和抗逆性,凸显城市绿化的地域特色。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林草局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三)提升公园绿地建设管理

8.提升公园绿地可达性。利用城区楼前楼后、裸露地、腾空地、边角地等闲置地建绿,建设城市口袋公园,增加城市绿量,推动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提高城市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方便居民就近到达城市公园。

9.提升公园绿地园路畅通性。对公园绿地进行摸底梳理,对未设置园路或园路设置少、设置不合理的进行优化改造,增加园路数量,增强园路畅通性,种植高大乔木形成林荫路,促进城市绿地间的互联互通,让市民能够方便、安全地进入小游园,增加群众对绿色空间的体验感,实现园路畅通、断点畅联、群众畅怀。

10.提升公园绿地服务功能。加强公园绿地服务设施建设,合理设置多元化、人性化活动空间,在面积较大的游园内合理设置凉亭、休闲座椅、体育健身等设施,有效发挥城市绿地服务居民休闲游憩、体育健身、防灾避险等综合功能。

11.提升公园绿地专类设施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划审批专类设施进入城市公园,明确现有的双拥、消防、法治等主题公园设施管护主体和责任,确保公益广告牌、公益小品等设施设备整洁、安全运行。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司法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林草局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2023年3月30日至4月10日)。对城市(县城)园林绿化存在问题摸底排查,能立即整改的,即查即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治时限和责任单位。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4月11日至5月31日)。对排查出的问题,画出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抓住春季植树有利时节,加快整改,对账销号。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6月1日至30日)。开展优化提升行动检查验收,发现问题现场交办、跟踪督办,确保整治任务落实落细。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各县区政府、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城市绿化条例》,按照《武威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7—2030)》《武威市凉州城区道路绿荫规划》,全面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细致排查城市绿地建设管理中的短板弱项,分类建立问题台账,逐个销号整改,有理、有序、有效解决群众诉求,提高城市(县城)园林绿化建管服务效能。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要靠实主体责任,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全面摸底排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定期调度安排,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要靠实行业监管责任,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全程跟踪监管,统筹做好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各项工作。

(三)强化服务督导。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要拿出务实管用的措施,抓问题整改、抓优化提升,推动重点工作任务高效完成。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市住建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县区和部门,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以严肃的督查问效,保障优化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全市城市(县城)绿化带(绿篱)等绿化设施建设管理排查问题台账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城市(县城)园林绿化服务功能优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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