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0600MB19175155/2023-0508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 组配分类: | 社会治安管理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3-11-09 | |
成文日期: | 2023-11-09 | 有效性: |
行政执法部门:武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当事人:武威市糖潮娱乐空间电玩城
一、基本案情
2022年7月13日,武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武威市凉州区红星时代广场五楼的武威市糖潮娱乐空间电玩城亮证后进行检查,该场所正在营业,现场负责人出示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电子游艺游戏服务,营业面积572.5平方米,设置游戏游艺设备163台,现场负责人不能出示《娱乐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调查询问通知书》,并要求现场负责人提供了营业收入明细表。
武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对该案进行了立案查处,经过调查询问等取证措施,查明武威市糖潮娱乐空间电玩城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后尚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而擅自从事娱乐经营活动,由于疫情等原因,当事人自2022年6月中旬以来持续经营,累计违法所得为15098元,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予以承认。
2022年9月29日,武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15098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出行政诉讼。
二、执法示范点
当事人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武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对该场所予以取缔,并给予当事人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15098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陈述(申辩)理由,武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进行了复核,认为当事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不成立,未予采纳,最终对该场所予以取缔,并给予当事人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15098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缴纳了违法所得,并将该场所关闭,执法人员进行了复查,确认该场所处于关闭状态。
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该案的查处有力的震慑了违法行为,有利于营造公平公正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