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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2300K42424480N/2022-059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组配分类: 市政府各部门决算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2-08-30
成文日期: 2022-08-30 有效性:
2021年度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08-30 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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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工作,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依法对全市事业部门工作人员做好综合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事业部门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工作;负责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各类人才综合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负责全市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查处重大案件。
    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归口管理县级参公管理事业
部门4个:市就业服务局(市劳务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市工业企业人才服务中心。
    
(一)武威市就业服务局。武威市就业服务局(市劳务工作办公室),是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市级城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中央、省、市就业再就业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全市劳动力资源的登记、调查、统计、培训、转移就业、规划编制实施及相关政策拟定等管理工作;负责劳动力市场的预测、监测、分析、信息发布和场所建设等工作;负责劳动力培训规划和任务的落实工作;城乡富余劳动力的输转工作;承办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劳服企业等管理工作;指导县区就业服务和劳务工作;根据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授权,负责全市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

(二)武威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武威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是隶属于武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正处级事业部门,执行政府财务会计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社会保险法律规定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承担全市机关事业部门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等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制定全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总体规划、办事程序、业务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编制工作,汇总、分析、编报社会保险业务、财务统计报告等工作。

(三)武威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武威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是归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事业部门。主要承担的职能: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人才市场管理、建设和人才交流的规划意见;指导全市人才市场发展和人才交流工作;承办市级人才交流会、组织开展各类人才培训;负责开展企、事业部门及个人委托的人事代理业务;负责工业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的调查摸底、引进选派、日常服务等工作。根据上述工作职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市人才中心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市场管理科、人才开发科、人才培训科,核定事业编制9名。

(四)武威市工业企业人才服务中心。武威市工业企业人才服务中心与武威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合署办公。根据市编办《关于规范市工业企业人才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武市编发〔2017﹞40号),将市工业企业人才服务中心的事业编制划转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单列管理,用于工业企业人才的引进。中心现执行事业部门财务会计制度。

目前局机关实有人员38人(行政编制24人,工勤事业编制1人,事业编制13人)。市就业局有编制19个(参公编制),实有17人(参公编制)。市社保中心有编制33个(参公编制),实有23人(参公编制)。市人才中心有编制9个(参公编制9个),实有8人(参公编制)。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7515.27万元,支出总计7130.85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084.11万元、增加54%,支出增加2895.78万元、增加5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增加,农林水支出减少,住房保障支出减少;工作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经济分类支出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7515.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86.81万元,占92.97%,上年结转528.46万元,占7.03%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713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0.07万元,占24.4%;项目支出5390.78万元,占75.6%。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384.42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515.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90.26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各项目的财政拨款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37万元,降低0.2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项目资金较大,实际收入略小。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130.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35.07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3.79万元,降低5.36%。主要原因是考试经费及培训等项目支出减少。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15.42万元,占85.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6.9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卫生健康支出91.56万元,占1.28%,较年初预算增加2.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医保缴纳支出增加。农林水支出823.28万元,占比11.55%,较年初预算数增长823.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6万元,占1.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0.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84.62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及各种考核奖、补助、财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55.45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委托业务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劳务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生活补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

“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发生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个,人次数为0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决算数一致,均为0。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与年初预算数、上年决算数一致,均为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05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7.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5万元。

公务接待费0.6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部门到我部门学习调研相关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有会务接待、公餐宴请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1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接待上级部门和各地部门莅临我部门检查、指导、交流的批次减少(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增加?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与办公支出增加。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其他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539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539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资金使用规范,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支付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2021年绩效目标自评报告、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部门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部门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部门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部门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部门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部门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部门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部门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部门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部门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部门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部门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部门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部门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 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2、2021年决算量化评价表.XLS

3、2021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

 

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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