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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62230076237114XJ/2022-014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组配分类: 公积金工作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2-04-26
成文日期: 2022-04-26 有效性:
多措并举 新市民建缴公积金成效显著
发布日期: 2022-04-26 16:42 浏览次数:

2019年3月,我市出台了《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全力支持保障和改善市民居住条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鼓励支持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者自缴存之日起,连续享受24个月缴存额3%的政府住房公积金补贴。2021年3月,我市将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补贴政策再延长两年(从2021年3月5日至2023年3月5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截止2022年3月,已有8600多名自愿缴存者建缴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6945万元,配套财政补贴208.36万元。为 241名自愿缴存者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8193.5万元,支持新市民购建房面积 2.68万平方米。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享受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红利。

一是制定细则办法,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按照《实施意见》精神,对《实施意见》进行细化、实化、具体化,认真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用全力支持保障和改善市民居住条件的实施细则》《武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组合贷款管理办法》),并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四届三次会议通过,确保政策执行有章可循,落地落实。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着力营造扩面氛围。制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系列活动方案,进一步强化与各单位、各园区、企业的联动配合,加大对《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等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中心网站、报纸、电视、微信、微博、LED显示屏等多种媒体加强对《实施意见》、《实施细则》及其政策解读进行宣传报道,营造住房公积金建制舆论氛围;组织干部职工深入街道社区、进企业、入园区,面对面向广大市民答疑解惑,解读公积金政策,提高企业、群众对公积金政策的知晓率;在武威文化广场及南城门广场组织开展了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活动,向市民群众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服务窗口安排熟悉政策,精通业务的工作人员为向前来办事的群众解读政策。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等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彩页6万多份,在全市各街道社区张贴政策宣传海报500份,在市、县、区政务服务大厅及各受委托银行设立政策宣传展板200个。通过宣传活动,使市民群众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知晓率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影响力进一步提高。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政策执行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组织编写了《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对中心干部职工尤其是前台业务人员进行了3期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对《实施意见》的理解,熟练掌握了自愿缴存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操作规范,提高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对政策的执行力,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变形。

四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扩面工作合力。加强与受委托银行的合作,充分发挥受托银行的行业优势,配合各县区管理部大力宣传公积金政策,做好催缴建缴工作,有效调动了各公积金缴存银行开展新市民住房公积金扩面的积极性,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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