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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0600057576422E/2021-024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金融办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1-05-11
成文日期: 2021-05-11 有效性:
关于《武威市市长金融奖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5-11 00:00 浏览次数:

为充分调动全市各类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提升全市金融工作水平,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和保障。现就《武威市市长金融奖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1年5月11日至6月10日

二、内容要求

重点围绕《评选办法》相关指标内容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建议要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三、征集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两种方式传送意见,每件事项请以简短文字表述,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职业和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wwsjrb@163.com

联系电话兼传真:2223354


武威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


武威市市长金融奖评选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调动全市各类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提升全市金融工作水平,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和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保险业金融机构;

(三)融资性担保机构;

(四)融资企业;

(五)县区人民政府。

二、评选内容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基础分100分)

1.综合评选指标(26分):贷款余额(8分)、年度新增贷款额(8分)、贷款增长率(4分)、存贷比(4分)、金融服务创新情况(2分)。

2.信贷投向评选指标(38分):涉农贷款投放情况(8分)、小微企业贷款情况(10分)、高质量发展项目贷款情况(8分)、信用贷款情况(4分)、首贷情况(4分)、绿色金融政策落实情况(4分)。

3.金融风险防控评选指标(28分):不良贷款控制(10分)、不良率控制(10分)、大户不良风险处置(3分)、依法合规经营(5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风险控制化解不力,存在潜在风险巨大、风险蔓延、造成重大影响等问题的,不良率超过国有大型银行、城商银行、地方法人银行同类机构全市平均水平的,主要负责人被党纪政纪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4.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及支持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情况(8分)。

根据得分,对前4-6个机构予以表彰。

(二)保险业金融机构

1.财险类保险机构(基础分100分)

(1)保费收入(20分);

(2)赔款(给付)额(20分);

(3)赔款(给付)率(10分);

(4)农业农村保险赔付(15分);

(5)重大案件赔付(5分);

(6)服务乡村振兴及开办地方性特色农产品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降费情况(10分);

(7)支持企业发展、项目建设情况(10分,包括“险资入武”、直投项目、保单质押、信用保证保险等);

(8)依法合规经营情况(10分)。

根据得分,对前2—3个机构予以表彰。

2.寿险类保险机构(基础分100分)

(1)保费收入(20分);

(2)赔款(给付)额(30分);

(3)赔款(给付)率(10分);

(4)重大案件赔付(10分);

(5)支持企业发展、项目建设情况(20分,包括“险资入武”、直投项目、保单质押、信用保证保险等);

(6)依法合规经营情况(10分)。

根据得分,对前2—3个机构予以表彰。

(三)融资性担保机构(基础分100分)

1.担保余额(10分);

2.担保户数(10分);

3.年度新增融资担保额(25分);

4.年度新增融资担保户数(5分);

5.担保放大倍数(10分);

6.代偿率(10分);

7.对地方政府推动重点发展的产业、项目融资担保服务情况(20分);

8.依法合规经营及风险化解情况(10分)。

根据得分,对前1—2个机构予以表彰。

(四)融资企业

1.对年度新上市企业予以表彰;

2.对上市公司再融资、企业发行债券(票据)融资、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融资、“新三板”挂牌企业融资且80%用于市内投资的,根据综合测评,对排名靠前的予以表彰。

(五)县区政府(基础分100分)

1.贷款新增额(10分)、增速(5分)、银行存贷比(5分);

2.涉农贷款投放情况(10分);

3.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情况(10分);

4.融资担保体系及风险补偿金设定情况(5分);

5.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降费情况(15分);

6.直接融资情况(10分);

7.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5分);

8.金融风险防控及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20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控制化解不力,存在潜在风险巨大、风险蔓延、造成重大影响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9.金融工作安排部署、金融培训、“金政企”融资对接、信息报送等情况(5分)。

根据得分,对得分最高的县区政府予以表彰。

三、评选组织

评选工作按年度进行,以人行、银保监、统计等部门统计公布数据为主要评选依据,适当参考在武各金融机构填报的相关数据和材料。由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武威市中心支行、武威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组织评选,提出表彰建议,经市政府审议后报市委审定。达不到评选条件的,可以空缺。

四、评选结果运用

(一)评选激励。对年度评选中排名靠前的银行、保险、融资性担保机构和融资企业、县区政府等颁发市长金融奖奖牌,由市政府发文予以表彰,并向其上级部门和驻武金融监管部门进行反馈。

(二)与财政资金存放和账户开设挂钩。市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评选结果作为市级资金存放管理和账户开设的重要依据,由市财政局负责,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等相关规定,在市级资金存放管理和账户开设中,优先支持获得表彰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1.调整范围。财政管理的、凡能动用的各项资金,原则上都要作为调整资金。资金的存放调整由市财政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原则上每年实施一次。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等情形的,不得调增财政资金。

2.调整方法。对获得表彰的市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排名先后顺序进行调增财政资金存放额度。对在评选中综合得分后两名的市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调减财政资金存放额度。

五、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18年9月24日印发的《武威市市长金融奖评选办法(试行)》(武政办发〔2018〕17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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