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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620600MB118864XX/2020-018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供销社 组配分类: 综合改革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0-07-15 11:17:16
成文日期: 2020-07-15 11:17:16 有效性:
武威市供销社关于印发《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0-07-15 00:00 浏览次数:
各县区供销社:
现将《武威市供销社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武威市供销社
                      2020年5月15日 
 
 
武威市供销社
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文件精神,有效落实省供销联社《关于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的实施意见》,不断把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向深入,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现就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的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是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提升为农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带动产业发展、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全市各级供销社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的重要意义,立足实际,大胆创新,积极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在助推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以为农服务为宗旨、综合平台建设为重点、线上线下融合为方向,以经营性与公益性、专业性与综合性相结合和因地制宜、开放办社、分类推进为原则,积极构建以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主导、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社有企业为龙头、基层组织为骨干、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在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独特作用。
(三)目标任务。到2022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基本建成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惠农服务平台建设布局更加合理、人才队伍更加专业、运作机制更加高效,农业综合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对小农户的服务带动作用显著提升。每个县(区)建成1个惠农服务中心、70%的乡镇建成惠农服务平台、50%的行政村建成惠农服务站点,惠农服务平台服务覆盖80%以上的行政村;农业生产服务规模不断扩大,土地托管面积达到15万亩、流转面积达到8万亩,服务链条延伸到农技推广、农产品购销与加工、仓储物流、电子商务、合作金融等配套环节,形成规模化的服务优势,有效发挥为农服务国家队作用。
二、创建惠农服务平台,打造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以县域为基础,充分利用现有经营服务网点,整合各方资源,打造县有运营中心、乡镇有服务平台、村有服务站点的三级惠农服务网络。通过发展电子商务,对已流转托管土地开展精准施肥、智能灌溉、病虫害监测与防治等,加快农资、农产品“上网”步伐,提升县、乡、村三级惠农服务网络信息化水平。
(四)做强县域服务统筹运营能力。县级供销合作社牵头,依托现有的农资、农机、农产品、日用品、再生资源、电子商务、产业扶贫等系统内外资源,创建县级惠农服务运营中心,面向乡镇服务平台提供农资和日用消费品配送、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等综合服务。组织基层社创建乡镇惠农服务平台,承接县级惠农运营中心服务项目,对村级惠农服务站点提供商品配送和综合服务支持。因地制宜推进村级惠农服务站点建设,搭建乡镇惠农服务平台与小农户之间的桥梁,实现惠农服务进村入户、深入地头。统筹推进服务站点的信息化改造,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五)完善乡镇惠农服务平台功能。根据各乡镇产业结构、人口规模实际,强化乡镇惠农服务平台重点服务功能建设。在耕地集中连片、农业产业规模较大的乡镇,侧重建设生产型服务平台,强化农资供应、测土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生产服务功能。在牛羊鸡菜果薯菌药等鲜活农产品主产乡镇,侧重建设储加销服务平台,完善服务设施,强化商品化处理功能。在商贸集散地和人口集聚乡镇,侧重建设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强化商贸流通、电子商务、文体娱乐、养老幼教、生态养生等生活服务功能。
(六)拓宽村级惠农服务站点建设途径。进一步加大开放办社力度,大胆探索创新,多形式、多途径建设村级惠农服务站点,夯实村级组织基础。可在原有村级综合服务社基础上,通过改造升级硬件设施,增加惠农服务内容的形式进行创建;也可依托已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社会力量组建的服务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创建;还可通过“村社共建”、与种养大户以及社会力量共建等途径创建。通过争取财政项目资金、引入社会资金、与涉农企业联合等,提高建设层次,创建一批设施好、功能全、信息化水平高的示范服务站点。
三、拓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不断提升惠农服务质量
以扩大规模、提升质量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动托管服务对象由规模经营主体向小农户拓展、服务领域由生产环节向全产业链延伸,努力将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主力军。
(七)培育多元化托管服务主体。鼓励社有企业、基层社和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土地托管服务中心,围绕当地特色主导产业,采取“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县(区)供销社牵头组织系统内农资经营企业新建和改造一批具备农资供应、测土配方、统防统治、农技推广、在线诊断等服务能力的新型庄稼医院,带动全系统庄稼医院改造升级。采取股权投资和连锁加盟等方式,在县域建设智能配肥中心,依托具有产业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基地建设配肥站、加肥站,面向小农户提供测土、供肥一条龙服务。采取出资创办、财政项目支持、吸纳社会团队加入等方式,培育一批农业托管服务企业。整合系统内外农业服务资源创建农资联盟、农机联盟、飞防联盟等具有跨区域服务功能的农业经营服务主体。
(八)开展多种形式托管服务。依托供销合作社各类托管服务组织大力发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开展单环节、多环节、关键环节和全程托管服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等各类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加、贮、销等系列化服务,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鼓励有能力的经营服务主体依法采取出租、转让、入股等方式参与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
(九)延伸托管服务链条。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探索推广节水、农药减量增效、绿色防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绿色生产技术,引导开展农艺、农机、生物、管理等措施的集成和融合,促进绿色农业发展。进一步扩大托管服务地域、拓展托管服务领域、延伸托管服务内容,推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与农产品加工企业、电商平台、商超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开展合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产后加工、包装、仓储、物流、销售等环节服务,不断提高向小农户提供托管服务的覆盖面。依托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生产标准,联合创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带动小农户获得更多流通环节的增值收益。
四、加强各方协同配合,确保惠农工程有力有序推进
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是全系统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主动加强系统内部联合,加快推进与相关涉农部门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的横向联合,完善推进机制,强化督促指导,确保落地见效。
(十)落实领导责任。县(区)供销社要切实担负起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的领导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合作对接,争取配套政策,认真组织实施。
(十一)争取多方支持。县(区)供销合作社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的支持,争取承担更多政府在惠农政策落实方面的工作和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的项目,在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
(十二)强化督导考核。县(区)供销社要细化工作措施,研究解决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做法,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按省社要求进一步完善综合业绩考核办法,把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及落实配套政策、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等工作列入综合业绩考核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比重,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考核情况,切实发挥督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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