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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2300013930944B/2019-059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19-08-13
成文日期: 2019-08-13 有效性: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
武政办发〔2019〕93号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19-08-13 16:45 浏览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属在武有关单位,市属有关企业:

为深化产教融合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提升人力资源质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8〕155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健全多元化办学格局,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扶持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各类职业教育。到2022年,全市组建1个有较大影响的产教融合集团(联盟),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推动建设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一半以上,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双师型”教师(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一半。用10年左右时间,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职业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

二、构建产业和教育统筹融合发展格局

(一)同步规划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产教融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融入经济转型升级各环节,贯穿人才开发全过程,形成政府、企业、学校、行业、社会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要抢抓“一带一路”建设、“南向通道”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积极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抢占文化、通道、科技、信息、生态“制高点”。结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新型城镇化和我市“努力建设经济强市、生态大市、文化旅游名市,全力打造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的和谐武威”战略,统筹优化教育和产业结构,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统筹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布局。优化职业教育布局,以武威城区为中心打造职业教育核心发展区;以县职教中心为支撑,建设县级职业教育重点推进区。以构建石羊河流域生态屏障为重点,加强清洁能源、戈壁农业、通道物流、文化旅游、生态林果业、葡萄酒等产业相关专业的开发。到2020年全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总数调整到6所。全市办好1所省级以上示范性高职院校,2所省级以上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4所品牌特色学校。市上重点办好武威职业学院,各县区全力办好1所中等职业学校(职教中心)。鼓励办学效益较好的职业学校扩大服务半径,跨县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三)促进职业教育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武威职业学院创建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工作。支持市域内高职院校办好大学科技园或众创空间。鼓励高职院校联合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所,围绕前沿科技发展方向和省上十大重点生态产业,共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产学研合作基地和产教融合基地。县区政府要建立文化创新创业园,推动地方特色文化发展,保护城乡文化记忆,丰富城乡文化内涵,提高全市城镇化建设品质和文化竞争力。(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四)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借鉴“双元制”等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强化学生实习实训。围绕省上十大绿色生态产业和我市牛羊鸡菜果菌薯药八大特色产业,健全专业设置定期评估机制,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以及研发设计、数字创意、现代交通运输、高效物流、融资租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金融等产业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积极支持家政、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社会领域专业发展。加强智慧城市、智能建筑等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相关专业建设。到2020年建成6个省级骨干专业,10个职业教育特色精品专业。(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注重发挥市场机制配置非基本公共教育资源的作用,强化市场对人才供给的有效调节。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原则上凡是学校能够自主决定的事项一律下放到学校。除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外,支持职业院校依法自主设置专业。完善产业创新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完善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注重发挥行业组织人才需求预测、用人单位职业能力评价作用,把市场供求比例、就业质量作为学校设置调整学科专业、确定培养规模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引导职业院校对设置雷同、就业连续不达标专业,及时调减或停止招生。(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

(六)发挥产教融合脱贫攻坚作用。实施职业教育校企协同扶贫计划,实施“一企对多校”“一校对多企”的联合式订单培养工作,促进贫困地区职业院校深化拓展与市内外企业、职业院校合作办学,提高办学水平。依托中等职业学校(职教中心),以县区为单位,积极建立职业教育校企协同扶贫基地,开展“订单式培养”,确保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职业教育需求的学生能够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支持天祝藏族自治县职教中心与省内外示范性职业院校开展联合办学,加强现代农牧业、生态旅游、民族文化艺术、藏医药等特色专业建设。鼓励引导市内高职院校积极参与“扶贫车间”技能培训,发挥好职业院校培育贫困家庭脱贫致富的能力。(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各县区政府负责)

三、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

(七)拓宽企业参与途径。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支持企业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参与公办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成熟的县区可探索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职业院校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学校积极为企业提供所需的课程、师资等资源,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政府国资委、各县区政府、有关企业负责)

(八)深化“引企入教”改革。实行“工业园区+职业教育”同步规划,实现职业教育与产业园区、城市功能区等协调发展。支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建立相关行业企业专业人员、高级技术技能人员和民间能工巧匠参加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为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业或专业群建设、课程体系建设、教学模式改革、实习实训条件改善、师资素质能力提高等提供指导和协助,推进校企之间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合作,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职业学校新设专业原则上应有相关行业企业参与。鼓励企业依托或联合职业学校设立产业学院和企业工作室、实验室、创新基地、实践基地。市属国有企业最少应与市内1所职业院校开展深度校企合作。(市教育局、市政府国资委、市人社局、市工信局、有关企业负责)

(九)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鼓励以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吸引优势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各县区要依托职业学校(职教中心)建设行业或区域性实训基地,带动中小微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到2020年,在全市重点建设10个校内实训基地,10个校企合作的校外实训基地。建设1个以项目为依托的产业化实训基地。建设10个示范性校外实训基地,全市实训基地骨干专业覆盖率达到80%以上。建立顶岗实习督导巡视检查制度和补偿机制,通过购买服务、落实税收政策等方式,鼓励企业直接接收学生实习实训,保障学生享有获得合理报酬等合法权益。(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有关企业负责)

(十)以企业为主体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加快基础研究成果向产业技术转化。支持以企业为主体,联合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组建市级协同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所、校企共建的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基地。鼓励职业院校将企业生产一线实际需求作为工程技术研究选题的重要来源。完善市级科技计划管理,职业院校、科研机构牵头申请的应用型、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原则上应有行业企业参与并制定成果转化方案。完善职业院校科研后评价体系,将成果转化作为项目和人才评价重要内容。继续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和职业院校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和职业院校共建产业技术实验室、中试和工程化基地。鼓励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市县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支持职业院校创新成果和核心技术产业化。(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有关企业负责)

四、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

(十一)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础教育。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强学校劳动教育,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通用技术课程。开展生产实践体验,支持学校聘请劳动模范和高技能人才兼职授课。推动职业教育向义务教育学段渗透。鼓励有条件的普通中学开设职业类选修课程,鼓励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向普通中学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试点创办普职融通的综合高中。(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国资委、市工信局、市总工会负责)

(十二)推进产教协同育人。坚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和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大力发展校企“双元制”、工学一体的技工教育。支持企业与职业学校合作创新“前店后校”“厂中校”“校中厂”等模式,建立校企联合育人新机制。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校企育人“双重主体”,学生学徒“双重身份”,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权利义务关系明晰。(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总工会负责)

(十三)加强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进企业、企业技术人才进学校的双向流动机制。依托武威职业学院和大中型企业建立“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实施职业院校教师5年一轮的轮训制度,确保专业教师每5年到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支持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到职业院校任教,设立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定期组织选派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赴国外研修访学。完善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制度。允许职业院校依法依规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和确定兼职报酬。支持职业院校聘请市内外知名的高级技术技能人才、非遗传承人担任“双师型”教师。有条件的县区可设立专项经费,支持职业院校运用“政聘校用”方式聘用兼职教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十四)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积极推进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支持职业院校加强校企合作,共建共享技术技能实训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县区、行业、企业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支持武威职业学院面向产业需求,重点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动,推进合作育人、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十五)落实财税用地等政策。优化政府投入,完善职业教育拨款机制,优化拨款结构,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根据生均教育培养成本情况,及时调整校企合作办学相关专业的收费标准。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职业院校科研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把深化产教融合作为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推进降成本、补短板的重要举措,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有关财税政策,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和企业参与办学。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院校的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企业投入职业教育的相关支出和费用,符合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的可税前列支。(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负责)

(十六)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支持产教融合项目。积极争取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和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项目建设。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开发适合产教融合项目特点的多元化融资品种,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配套金融服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发行标准化债权产品,加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投资。加快发展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对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保险专门确定费率。(人行武威市中心支行、武威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十七)加强国际交流合作。鼓励职业院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优质教育资源。鼓励职业院校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支持职业院校加入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职业教育联盟。积极参加我省与汉斯·赛德尔基金会合作的职教培训项目。用好省级中德合作职业教育教学资源示范平台。武威职业学院要加强与中亚国家的职教合作。甘肃威龙葡萄酒业专修学院要积极开展葡萄酒领域的中外合作办学,提升“中国葡萄酒城”的声誉和品牌效应。(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六、组织实施

(十八)强化工作协调。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同联动,推进工作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要不定期对各县区产教融合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十九)营造良好环境。做好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加快收入分配、企业用人制度以及学校人事、教学科研管理等配套改革,引导形成学校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企业重视“投资于人”的普遍共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充分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产教融合的良好氛围。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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